每到接近過年過節期間

就會看到大大小小的馬路路口旁

站了準備取締交通的警察們




照道理來說

警察是我們人民的保母

理當是要為民服務的




但是~~

在台北縣竟然出現了這麼一位惡警

還做出了這種事情!!!!




以下的新聞     讓大家參考看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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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縣中和安平派出所警察林大為

為了衝績效

捏造34張罰單應付了事


結果其中一名被害人發現不對勁,向監理站申訴

卻沒料到被這名員警以誣告罪名函送法辦

還好法官詳查,才讓這名惡警招認所有過程,最後這名員警被判刑5年


一聽到陷害弟弟的惡警察被判刑5年,陳姓被害人的哥哥很欣慰

陳姓男子表示

弟弟在兩年前收到一張騎車闖紅燈罰單

卻赫然發現上頭的簽名根本不是自己的筆跡,最後才發現竟然是警察搞鬼



據了解

林大為為了應付警局每個月得開8張罰單的規定

居然拿之前被開單的民眾資料

冒充當事人的簽名

先後「無中生有」的開出34張罰單



只是當這名陳姓被害人向監理所申訴時

林大為居然不認錯,還將申訴人以誣告罪嫌移送

為了出庭被害人半年沒工作

還好法官覺得奇怪

追問之下林大為才願意吐實




一而再再而三欺騙

還害得小老百姓上法院

法官依偽造文書偽證一審重判他5年徒刑

希望這位執法者不要再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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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看~~~~你看看~~~~~

竟然有如此惡劣的人



為了衝業績

不但
偽造文書編出了假的罰單



就連民眾上法院向監理所申訴時

他居然還不認錯

更還將申訴人以誣告罪嫌移送

這還有什麼道理啊!!!!


而他,就是我們的人民保母……

我一直覺得

像這種壞人

根本不配當我們大家的人民保母!!!



而且~~

判5年對他來說

也太少了吧!!!!!




身為一個警員

竟然還有這種行為

相信一定也讓好多人都非常的心寒了吧……



知法者卻犯法

是最不可原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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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陽光小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