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的生命都是一個獨立的個體



就算是親生父母    



也沒有資格把孩子的生命放任在自己的手上!!!




今天     又看到了一則讓人心痛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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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至      華視網路新聞




一對夫妻因為吵架、賭氣的衝突過後



父親竟然開車載著小兄妹狂飆


結果失速撞電桿


父親和五歲小妹妹當場身亡,八歲哥哥也受傷骨折



大人之間的爭吵  


白白犧牲了無辜的小生命……






這場嚴重的車禍


只因為爸爸媽媽吵架,爸爸情緒失控




就開著車帶著八歲兒子和五歲女兒

以時速一百多公里狂飆洩憤

邊開車還邊回頭罵兩個孩子

結果失速撞上電線桿………




而隨後趕到現場的媽媽哭到癱軟在地

傷痛欲決!!




大人吵架卻害慘小孩




從車體嚴重變形,電線桿斷成一半

就知道當時撞擊力有多致命





兩名無辜的孩子

在大人之間的衝突下,一死一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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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類似的案例……



已經不只發生一次了!!!




不知道從何時開始


小孩子竟然成為了夫妻間爭吵時的「陪葬品」



天啊!!!~~~



怎麼會有這種事情發生呢?……




小孩子也是一個獨立的個體耶!!!




就算是親生父母親


也絕對沒有這個資格把孩子的生命隨便結束掉!!!!




我想……


現在的人



反而要多學學「尊重自己也尊重別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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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陽光小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