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有在不知情、不小心、沒注意的情況下



掉過東西呢?……




一般的人或許都有不小心掉過東西的經驗

不管掉的東西是什麼

發現東西不見的當下心情

其實是非常複雜外加心痛的!!!




掉東西的嚴重程度

可說是有大事、有小事




有些人掉東西並沒有造成他多大的困擾

但是有時掉的東西卻會讓一個人的未來變了樣……





今天看到了一則新聞

一位男子因為不小心掉了一隻手機

而讓他沒辦法結婚

這真的是虧大了!!!



以下的新聞     大家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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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一支手機  毀一樁姻緣

   自由       更新日期:2009/11/26 04:09

〔記者楊培華/台北報導〕


掉一支手機,竟然「丟」了一個老婆!

籌備婚禮明細存手機


張先生把籌備婚禮細節記在手機裡

今年六月卻不小心遺失手機

他傳簡訊請撿到的人「高抬貴手」,卻無回應

等到警方幫他找回手機

一場大好婚事已經告吹



張先生氣得說︰「對方可以賠我一個老婆嗎?」

堅持提告還要求附帶民事賠償


30歲的張先生和交往2年多的女友論及婚嫁

6月4日下午

他搭計程車在台北縣中和市圓通路下車

手機忘在車上



因籌備婚禮的重要電話及細節都儲存在手機裡

他急得團團轉,馬上報警

撥打自己手機都沒人接

他發出數通簡訊,拜託撿到的人趕快歸還,都沒有回音


婚期延期 最後竟分手

張男找不回手機,婚期因而延期

小兩口也鬧得不愉快,最後竟然分手,讓他很鬱卒


撿到女子:不知有簡訊

今年10月

瑞芳警分局偵查佐沈紀光看到遺失物協尋公文

主動調閱張先生的手機序號

查出這支手機被26歲邱姓男子插卡使用

邱男到案說,姊姊邱靜瑩撿到後給他使用


31歲的邱靜瑩供稱

6月在永和市搭計程車時撿到

因弟弟手機壞掉,才給他使用


邱女說

撿到手機後弟弟改用自己的SIM卡

所以並沒有電話撥進,也沒注意是否有簡訊

造成張先生婚事告吹,她覺得很抱歉

「不知道後果這麼嚴重!」


堅提告 依侵占罪嫌辦

瑞芳警方日前通知張先生取回手機

因見他神情悶悶不樂

細問才得知這支手機讓一場婚姻泡湯



邱女雖表歉意

但張先生堅提告訴

警方昨依侵占罪嫌將邱女函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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嘖嘖嘖!!! 

掉手機竟然連老婆都不見!!

這位先生一定會覺得很無言吧!



不過啊~~

還是要跟大家說


掉東西或許是人在不經意的當下發生的

不管掉的東西是什麼

其實掉東西的當事人是非常心急的!!! 




當下撿到東西的人們啊~~~


一定要有同理心啦!!!


千萬不要覺得「撿到=賺到」!!



仔細想想~

如果現在是你的手機掉了

你還會希望別人撿到後也佔為自己用嗎?




而且~~

亂撿別人的東西

有時還會吃上不必要的官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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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陽光小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