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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接近過年過節期間
就會看到大大小小的馬路路口旁
站了準備取締交通的警察們
照道理來說
警察是我們人民的保母
理當是要為民服務的
但是~~
在台北縣竟然出現了這麼一位惡警
還做出了這種事情!!!!
以下的新聞 讓大家參考看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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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縣中和安平派出所警察林大為
為了衝績效
捏造34張罰單應付了事
結果其中一名被害人發現不對勁,向監理站申訴
卻沒料到被這名員警以誣告罪名函送法辦
還好法官詳查,才讓這名惡警招認所有過程,最後這名員警被判刑5年
一聽到陷害弟弟的惡警察被判刑5年,陳姓被害人的哥哥很欣慰
陳姓男子表示
弟弟在兩年前收到一張騎車闖紅燈罰單
卻赫然發現上頭的簽名根本不是自己的筆跡,最後才發現竟然是警察搞鬼
據了解
林大為為了應付警局每個月得開8張罰單的規定
居然拿之前被開單的民眾資料
冒充當事人的簽名
先後「無中生有」的開出34張罰單
只是當這名陳姓被害人向監理所申訴時
林大為居然不認錯,還將申訴人以誣告罪嫌移送
為了出庭被害人半年沒工作還好法官覺得奇怪
追問之下林大為才願意吐實
一而再再而三欺騙
還害得小老百姓上法院
法官依偽造文書偽證一審重判他5年徒刑
希望這位執法者不要再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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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看~~~~你看看~~~~~
竟然有如此惡劣的人
為了衝業績
不但偽造文書編出了假的罰單
就連民眾上法院向監理所申訴時
他居然還不認錯
更還將申訴人以誣告罪嫌移送
這還有什麼道理啊!!!!
而他,就是我們的人民保母……
我一直覺得像這種壞人
根本不配當我們大家的人民保母!!!
而且~~
判5年對他來說
也太少了吧!!!!!
身為一個警員
竟然還有這種行為
相信一定也讓好多人都非常的心寒了吧……
知法者卻犯法
是最不可原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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