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有在不知情、不小心、沒注意的情況下
掉過東西呢?……
一般的人或許都有不小心掉過東西的經驗
不管掉的東西是什麼
發現東西不見的當下心情
其實是非常複雜外加心痛的!!!
掉東西的嚴重程度
可說是有大事、有小事
有些人掉東西並沒有造成他多大的困擾
但是有時掉的東西卻會讓一個人的未來變了樣……
今天看到了一則新聞
一位男子因為不小心掉了一隻手機
而讓他沒辦法結婚
這真的是虧大了!!!
以下的新聞 大家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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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一支手機 毀一樁姻緣
〔記者楊培華/台北報導〕
掉一支手機,竟然「丟」了一個老婆!
籌備婚禮明細存手機
張先生把籌備婚禮細節記在手機裡
今年六月卻不小心遺失手機
他傳簡訊請撿到的人「高抬貴手」,卻無回應
等到警方幫他找回手機
一場大好婚事已經告吹
張先生氣得說︰「對方可以賠我一個老婆嗎?」
堅持提告還要求附帶民事賠償
30歲的張先生和交往2年多的女友論及婚嫁
6月4日下午
他搭計程車在台北縣中和市圓通路下車
手機忘在車上
因籌備婚禮的重要電話及細節都儲存在手機裡
他急得團團轉,馬上報警
撥打自己手機都沒人接
他發出數通簡訊,拜託撿到的人趕快歸還,都沒有回音
婚期延期 最後竟分手
張男找不回手機,婚期因而延期
小兩口也鬧得不愉快,最後竟然分手,讓他很鬱卒
撿到女子:不知有簡訊
今年10月
瑞芳警分局偵查佐沈紀光看到遺失物協尋公文
主動調閱張先生的手機序號
查出這支手機被26歲邱姓男子插卡使用
邱男到案說,姊姊邱靜瑩撿到後給他使用
31歲的邱靜瑩供稱
因弟弟手機壞掉,才給他使用
邱女說
撿到手機後弟弟改用自己的SIM卡
所以並沒有電話撥進,也沒注意是否有簡訊
造成張先生婚事告吹,她覺得很抱歉
「不知道後果這麼嚴重!」
堅提告 依侵占罪嫌辦
瑞芳警方日前通知張先生取回手機
因見他神情悶悶不樂
細問才得知這支手機讓一場婚姻泡湯
邱女雖表歉意
但張先生堅提告訴
警方昨依侵占罪嫌將邱女函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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嘖嘖嘖!!!
掉手機竟然連老婆都不見!!
這位先生一定會覺得很無言吧!
不過啊~~
還是要跟大家說
掉東西或許是人在不經意的當下發生的
不管掉的東西是什麼
其實掉東西的當事人是非常心急的!!!
當下撿到東西的人們啊~~~
一定要有同理心啦!!!
千萬不要覺得「撿到=賺到」!!
仔細想想~
如果現在是你的手機掉了
你還會希望別人撿到後也佔為自己用嗎?
而且~~
亂撿別人的東西
有時還會吃上不必要的官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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