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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們
應該都有吵架的經驗吧!


一般來說
常見的吵架過程中
總是會遇到人們做出大哭大鬧、胡亂罵對方的事情
再不然就是看到什麼不順眼的東西就直接丟
甚至再嚴重一點的
還會互打對方到彼此叫爸媽呢!


但是說真的
吵架明明是二個人的事情
為什麼要去
傷害旁邊無辜的人、事、物呢?


雖然吵架的當下情緒是激動的
所以往往說出來的話、做出來的事
常會因為要
贏了面子
而做出了一些沒有經過大腦思考的事情


今天看到了一則新聞

有對情侶為了小事而吵了起來
男生因為
鬥嘴鬥不過女方
竟然將兩個人一起飼養的紅貴賓狗狗
當場從九樓給狠狠丟下去
也讓這條可憐的狗兒
當場變成一堆血肉
慘死了!


結果誇張的是
女友後來去報案指控男友
但得知男友將會遭罰最高五十萬元罰鍰後
竟然還哀求警方要取消這個報案
讓警方也直搖頭不已……


天啊!!!!
這對情侶也太令人無言了吧!!!


吵架就吵架
為什麼要傷及無辜呢?


吵架時情緒衝動想做點什麼事的時候
要怎麼辦?!
你不會自己打自己啊!

打到自己痛了
就會停了不是嗎?



為什麼要衝動的
把一個活生生的生命給結束掉啊!!!



再來
我發現人類真的是永遠學不乖的動物


明明男友都已經犯了大錯了
為什麼卻還要替他求情
還要警方把告訴給取消掉呢?


難道這個男友犯的罪不夠嗎?
這些要被罰的錢
說真的
再多也換不回一個
生命啊~


今天他可是殺了一個生命耶!!!
換做如果今天是把你們的小孩丟下去的話呢?
那殺的可就是一個
了耶!!!


所以說
不管今天吵架吵的再嚴重
你的情緒再衝動
真的不要去做任何挽不回來的事情


因為真的就像偶像劇裡面說的一樣
再也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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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陽光小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8) 人氣()